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海府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审批的函》(海园函〔2017〕456号)收悉。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改造绿地面积约328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非隔离带改造、人行道苗木改造、路侧绿地改造、浇灌和景观照明工程。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4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7.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59万元,预备费67.7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6.35万元。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承诺书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委批准,调整初步设计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自担后果、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四、其他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
五、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你局《关于对海府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审批的函》(海园函〔2017〕456号)收悉。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改造绿地面积约328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非隔离带改造、人行道苗木改造、路侧绿地改造、浇灌和景观照明工程。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4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7.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59万元,预备费67.7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6.35万元。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承诺书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委批准,调整初步设计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自担后果、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四、其他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
五、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17年12月29日印发